收集各媽媽社團、婚姻社團,大概了解了一些狀況.你/妳不論是分手、離婚之後,你有想過你的行為可能是爛情人、爛前任嗎?拜託你,不要成為以下這些人: 1.計較付出的人一分開之後就在討回當初花在身上另一伴的錢,三餐都要算得清楚!拜託!這種吃相很難看!真的!當初在一起,你就是認定了另一伴,所以願意在另一伴身上花錢,是理所當然的想法.如今分道揚鑣了,才覺得人家一直從你身上獲取東西很不要臉、想討回,試問:人家在你身上花的,你還人家了嗎? 付出的青春,可以還嗎?生完小孩子的身材,可以還嗎?努力工作無法陪伴小孩的時間,可以還嗎?過了就算了,而不是覺得想要都討回來,有這麼窮?有這麼小氣? 2.懷念過去的人通常很多分開的人都是不合才分,那你們覺得隔了一段時間,另一伴似乎又變回原本的那個他,你又想重新開始嗎?既然都知道離開的原因是不合,不論是個性、觀念、家庭因素,那何必又要重蹈覆轍再次自掘墳墓呢!或許,有少數人可以重新開始,然後更恩愛,但真的很少很少很少.既然分開了,那就要有所成長,不要在懷念過去了!重新迎向自己新的未來,讓自己堅強一點,會有更好人生. 3.計較前任的人就是當前任有新歡之後,在那裏到處追蹤、搜尋,看他過得好不好!說真的,乾你*事!你是想沒你在,他活得好不好,還是他有沒有在懷念你、找新歡?何必呢?既然分開了,就是兩個獨立個體,各自有各自的生活,為甚麼要管人家做了甚麼、跟誰出去,我們都已經沒有那個身分、理由去在意另一伴的蹤跡了好嗎?有些人還有了新的對象,但仍然在意前任,這種人很犯*不論是對新的另一伴或著前任的新另一伴都很不公平,這種行為沒必要. 4.指責不是的人分開之後,總告訴大家都是對方怎樣怎樣、所以才想分開的人其實就是錯最多的人.你們原本是這麼親密的伴侶,分開之後就像仇人一樣指責對方的不是,我只能說.....很沒品.分開,雙方都有責任,都有一些問題才會導致分離,一昧地說別人,自己應該也好不到哪裡去... 目前就是這樣~如果有新的再來出個PART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