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示意圖,非當事人)新北市一間培育出許多游泳國手的國小游泳社團,一名助理教練被家長指控,以過度激烈的方式教學孩子,不但用言語高喊「你偷懶」,還用浮板用力地砸向孩子的頭,使孩子的眼角膜破裂,視力一度只剩下0.3,差一點失明.孩子原本開心地在學校練游泳,竟然被教練這樣對待,直到現在孩子在半夜會做惡夢,看了很心疼.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30日,當時小朋友們正在進行游泳訓練,從起點游到終點,反覆地來回練習游泳,這名小四男童由於游了好幾趟有點累,就在起點處氣喘吁吁地稍作休息,坐在岸邊的教練認為男童在偷懶太久,突然舉起手中的浮板大力地砸下去,沒想到這一砸把男童的蛙鏡砸裂了,還傷及到眼角膜,眼睛都快睜不開,臉部也留下一條長長的傷痕. (圖片翻攝自TVBS新聞網)男童的媽媽趕緊到孩子看醫生,醫師診斷後表示,眼球挫傷眼角膜破裂,破裂的地方正是黑眼球的上方,孩子再差一點點就會失明了. 男童的母親更透露,前一任的游泳助理教練,也曾爆出體罰,有家長向學校反應後被撤換.如今又發生接任助理教練持浮板砸孩子的頭,質疑校方處理消極,根本不想認真解決,想控告教練違反兒少法. 當事國小校長表示,有家長投訴的教練我們都會密切關注,並且再提醒教練要以「正向管教」為主,由於這名教練是第一次,我們之後會緊盯所有的訓練課程,防止不當的行為再發生. 目前校方已居中協調,這名教練已向孩童和孩童的家人道歉,接下來期望家長需求跟教練負起的責任可以取得好的結果. (資料來源-TVBS新聞網) 不當或過當管教小孩的情形,會收到什麼處分?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第四十九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體罰、不當管教或性騷擾等身心虐待行為.1.體罰: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2.性騷擾: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3.不當管教: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第46條也有相關注意事項,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除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行為依該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外,應依下列規定處罰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當校園出現體罰情況時,該如何教孩子判斷是否需要保護自己?求學過程中,老師會因為學生的犯錯或不當表現出現體罰行為,希望以此約束、警惕學生.但如果孩子還小,無法判斷體罰是否過當怎麼辦?不妨這樣教孩子: 1.當出現強烈無法忍耐之疼痛時,應適時拒絕老師的管教方式.2.回家後分享一天在校情況,告知當孩子遇上不能理解之事物時,可與爸媽分享、尋求解惑,而父母也可以從這些分享發現有無可疑之處. 延伸閱讀:9歲女童同學被集體壓頭、頸椎重傷!母PO女兒哀號錄音、怒告補習班小一女童背部驚見「6道紅腫傷痕」!師口氣差、補習班稱「不小心拉扯」男童臉被熱熔膠條打10多下!新手女師疑不當管教3歲女童疑遭老師「針刑」體罰,全身竟出現29個針孔!